清代民间立春迎春有什么礼仪?

立春迎春礼仪的区别立春迎春礼仪的结构在我国基本上是一致的,早在乾隆年间,《潞安府志》的编者就指出了立春迎春礼仪的普遍性:“立春:迎春、鞭春及春盘、春饼,海内俱同。”在这里强调了这种共同性,但是具体的执行并不完全相同,尤其是北京的立春迎春礼仪与外地的立春迎春礼仪有着较大的区别。清代朝廷不举行立春迎春礼仪,皇帝也不参加立春迎春礼仪。所谓“遵制鞭春”只是“各省会州府县卫”等地方政府的责任,对朝廷并不适用。相反,皇帝和皇后还要接受下属的节日进献和祝贺。关于地方上迎春礼的意义,礼制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。立春迎春礼仪的劝农意义是显而易见的,但这是它的表层意义,是地方政府宣扬的意义,也是居民理解的意义。因为

清代民间立春习俗--饮春酒;北南方饮春酒有什么区别?

清代地方志关于立春的记载中常常提到“饮春酒”。这里的春酒有着狭义和广义之分。狭义的春酒指的是酒,在北方一般是烧酒,在南方是米酒,只是立春饮食的成分之一;广义的春酒指的是立春的春宴,例如《仪封县志》和《考城县志》载:“立春:迎春,观土牛,饮春酒。”另外,新年的宴席也称为春宴。这种新年春宴的日期要持续数日之久,甚至要到元宵节。在此期间,亲戚朋友和邻里之间互相宴请和拜访,这种新年之后的宴请在东北地区又称为“会年茶”。《盖平县志》载:元旦后“十数日,此往彼来,有携物品为敬仪者。张筵招宗族亲友饮春酒,名日会年茶。”这种春宴在华北地区称为“请春酒”,《天津县志》载:“亲友诣门互拜,数日交相宴会,名日请春酒